商報濟南消息(記者張金菊通訊員陳炎鑫)11月3日中午11時32分,在經十路歷山路路口執勤的民警,根據大隊指揮中心調度查緝一輛由經十路自東向西行駛的魯A牌照黑色寶馬X3越野車,當民警上前請駕駛員出示證件時,該駕駛人張某(男性)謊稱未隨身攜帶。隨後,這輛車撞傷民警逃逸,中途還換了駕駛員試圖“頂包”。
  據值勤民警介紹,當時查住這輛車後,根據指揮中心要求,準備讓車輛停靠路邊做進一步處理,但司機卻趁此機會加油門逃跑,致使民警的右手受傷。民警隨即呼叫下一路口民警將該車攔停。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張帥此時正在下一路口山師東路附近巡邏,根據車輛行駛方向,11點40分左右他將該車在經十路山師路口東口攔停。但此時,駕駛員已更換為一名女性,剛纔的駕駛人張某坐到了副駕駛上。
  後經民警訊問,駕駛人張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且駕駛的車輛已脫審。為逃避處罰,他強行闖崗致使民警受傷,併在向北行駛至文化西路時換了駕駛人。由於駕駛人張某涉嫌無證駕駛、肇事逃逸,民警將人員及車輛移交至歷下交警大隊交通科接受進一步處理,面臨該駕駛員的將是行政拘留。  (原標題:駕駛脫審寶馬 無證司機撞傷民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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